时间:2019-08-22 00:00:00 来源:搜狐
保健食品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,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。但长期以来,不少保健品牌抓住老年人等消费者的心理特点,通过各种途径展开洗脑营销,以致不断有消费者深陷其中。除了夸大保健食品功能、虚假宣传,更有部分违法者在保健食品中非法加入药物。
为加强保健食品监管,遏制不法分子虚假夸大保健食品功效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《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用以指导保健食品警示用语标注,使消费者更易于区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、药品,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。《指南》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。
《指南》明确指出所有保健食品都需要设置警示区,并且标注“保健食品不是药物,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”警示语。警示区面积不少于其所在版面的20%,警示用语使用黑体字,让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看得更加清楚。
《指南》要求保健食品在产品最小销售包装(容器)外明显位置需清晰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。如果日期标注采用“见包装物某部位”的形式,应当准确标注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。保质期的标注使用“保质期至XXXX年XX月XX日”的方式描述。日期标注不得另外加贴、补印或者篡改。
《指南》还提示消费者,保健食品是食品,不是药物,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;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,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(保健食品产品注册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);选购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、超市、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,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;发现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,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。
保健品市场存在的各种问题由来已久,目前来看保健品市场的问题要想连根去除很难。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下一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还将进一步严格保健食品准入,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。
执行主编:尹学兵
值班编辑:蓝龙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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